1JF-2010-049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服务企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合同:(此合同适用于宾馆、饭店、餐饮、商业、洗染服务企业)一、洗染标的物本协议中的洗染标的物:(见附件1)。二、服务费用1.详见价目表(见附件2)。2.新布草洗浆落水费用按洗染价格的50%收取洗染费。3.如遇国家公用事业(水、电、蒸气等)费用调整影响洗染价格,双方协商。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一)甲方责任1.提供场地和足够装卸时间;2.如实告知洗染标的物的相关真实情况;3.对交付乙方的洗染衣物进行分离、统计和记录,并与乙方交接清楚;4.甲、乙双方人员当面,对交接清单进行书面确认。(二)乙方责任1.按天津市地方标准《洗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