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深圳市龙岗区)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力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