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总结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小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进一步让家长和学生合理看待校外机构,慎重选择,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家长的风险防范引导,宣传国家政策要求、消费注意事项等,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无证培训及隐形变异等违规校外培训使家长利益受损,正当合法维权,共建共享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消费环境。小学积极响应教育局的号召,坚决贯彻《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5号)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省消费者协会制定...
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二、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XX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培训领域“平安消费”的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三、行动范围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各种名义实际开展了中小...
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今年5月至6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印发通知,系统部署我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我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格对标对表重点任务,以清单化、项目化推动落实,按照专项行动进度安排完成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工作。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培训收费、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培训监管、培训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