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糖料甜菜种植与收购合同(示范文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新疆糖料甜菜种植与收购合同甲方(收购人):乙方(种植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糖料甜菜的生产和收购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糖料甜菜种植的地点,种植面积亩,运费由甲方承担。第二条糖料甜菜的品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总计金额第三条交售期限:年月日至月日止,因气候影响收获期的,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推迟或提前。第四条交货的地点、质量外观要求验收和货款的结算办法1.交售地点:。2.糖料甜菜的质量及外观要求:糖料甜菜根块应无腐烂变质、空心、冻化、破碎晒干萎蔫、罹病、抽苔及小于100克的根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