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4号建议的答复2023-05-06李琪代表: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建议》(第JY100014010454号)交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昆明市核酸检测工作推进情况(一)及时调整核酸检测要求自2022年12月7日起,昆明市取消来(返)昆人员抵昆前报备的要求,全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公路再实施核酸“落地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2022年12月22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