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立即向相关职能科室报告,相关职能科室应于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1科室、病区(医院)名称;1.2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3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1.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1.5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1.6患方的要求;1.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2.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务科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立即向相关职能科室报告,相关职能科室应于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1科室、病区(医院)名称;1.2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3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1.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1.5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1.6患方的要求;1.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2.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务科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