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已于2017年12月2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地方立法,省委十分关注,省人大党组高度重视。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要求,紧扣我省当前发展大局,突出新的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江苏构建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条例》在推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上找准了切入点和着力点,必将为示范区的创新发展和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强大的法制保障。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赵建阳副主任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就《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