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正春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业务上好学上进、精益求精,工作上敢为人先、创先争优,做人上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这,就是崆峒区人民法院黄正春法官的真实写照。黄正春,男,回族,现年44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现为崆峒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3月调崆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担任执行局负责人至今。1993年7月毕业于平凉师范分配到崆峒区峡门回族乡任教,先后任桂井小学教导处主任、校长。1997年12月调入崆峒区法院,先后在原柳湖法庭、民一庭、民四庭、速裁庭、工业园区法庭工作,多次被崆峒区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该同志被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2015年12月被甘肃省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先进个人”。活学活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