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首次在党的重大报告中针对乡村治理问题提出这一要求。建设“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着眼于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挑战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社会治理体系中,乡村社区是最基本的单元,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社区的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逐步由相对封闭的静态转型到流动加剧的动态,农业生产方式日益变革、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农民思想观念日益多元,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