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加强中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征收管理制度1、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设定征收。2、罚没收入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征收。3、其他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和设定收取。4、中心应当严格依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第九条规定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5、收取的各种非税收入必须开具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并及时足额缴存到指定的网点,做到票款同步,中心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设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