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090号当事人:天元区梦琦轩画廊(经营者:周俊杰)注册号:430211600165824住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商业休闲广场2栋2022年9月20日15时50分至16时3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元区梦琦轩画廊检查,经营者周俊杰在现场。当事人从事字画、文具等销售,墙上挂有用于销售的国画、书法作品等艺术品,均为手书,而非批量印刷品,作品均未标注价格、尺寸、材料等信息,经营者也未能提供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帐、账簿等销售记录。其行为违反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做出如下处理:1、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拍摄现场照片;3、下达《调...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25号当事人:天元区星韵私人定制量贩娱乐城(经营者:张传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11MA4PAQJF6A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奥园广场402号2022年10月21日2时10分至2时4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元区星韵私人订制量贩娱乐城(经营者张传伟)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中,该店的收银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店现场负责人谢爱华现场配合执法,该店有45个包厢,现有两个包厢(A05、A06)有顾客消费,执法人员立即指出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现...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市监处罚〔2023〕5号)当事人:株洲市荷塘区超光废品回收店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02MA4LKQT67E住所:经营者:蒋超光2022年11月22日,本局接到株洲市商务局移交案件线索:荷塘区新塘上原金属回收公司,沐沐自动洗车场正对面进口左边第一家废品店从事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执法人员于11月24日到达移送函中所列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所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内停放有1台报废三轮摩托车(已拆解),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再生资源回收登记簿》一本,该登记簿上显示有3台报废机动车的回收记录,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现场停放的1台报废三轮摩托车外观及车架号进行拍照取证。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未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23号当事人:天元区星韵娱乐城美的城店(经营者:张传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11MA7LLDAB25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市辖区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珠江北路1036号2022年10月26日2时10分至2时4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元区星韵娱乐城美的城店(经营者:张传伟)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中,该店的收银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店现场负责人谢爱华现场配合执法,该店有24个包厢,现有两个包厢(A03、A05)有顾客消费,执法人员立即指出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市监处罚〔2023〕4号)发布时间:2023-01-1910:32:16【字体大小:大中小】单位名称:株洲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99131983L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粟庆德住所: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龙洲村2022年8月12日,本局办案人员收到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管理科移送的,由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P202210997,签发日期:2022年08月10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号:DC22430200565831077GZ)各一份;据报告反映,被抽样单位株洲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生产“天然矿泉水”(规格型号:12L/桶),检验结论为: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18号当事人:石峰区顽皮熊儿童乐园(经营者:汤松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04MA7ATLUK9N住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崇文路450号配套服务中心5栋二楼1、2、3、4号2022年10月18日15时10分至15时4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崇文路450号配套服务中心5栋二楼的石峰区顽皮熊儿童乐园(经营者:汤松年)进行执法检查,该店负责人汤松年现场配合检查,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中,大厅有48台游艺机,收银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场所未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市监处罚〔2022〕191号)当事人:芦淞区旭旭东百货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03MA7F5MPN83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建设南路338号汉华国际商业城A栋大厅左侧指定区域经营者:易东胜2022年10月27日,本局接到株洲市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株烟移[2022]第8号)等相关材料,要求对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依法处理。2022年10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进行了检查,当事人授权委托人易东旭全程陪同检查。2022年11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易东旭进行了询问调查。经局领导批准,本局于2022年10月28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10月11日前几天在徐家桥...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14号当事人:荷塘区温莎堡歌厅(经营者:贺晓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02MA4P3T0M25住所: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白云方时代广场5号栋4楼3号2022年10月13日02时15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荷塘区红旗中路白云方时代广场5号栋4楼3号的荷塘区温莎堡歌厅检查,检查时发现有两个包厢(501、507)有顾客消费。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对违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现场负责人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场检查于2022年10月13日2时40分结束。2022...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08号当事人:天元区蓝色糖果娱乐城(经营者:唐志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11MA4RH4PT96住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166号馨香橄榄城7栋一层2022年10月9日2时10分至2时4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166号馨香橄榄城7栋一层的天元区蓝色糖果娱乐城进行执法检查,现场负责人张航现场配合检查,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收银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店有22个包厢,其中有3个包厢(V8、V9、V19)有顾客正在消费,执法人员立即指出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现...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06号当事人:天元区阳光贰零零捌商务会所(经营者:沈露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11MA4PKHTH6W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8号湘银大厦5楼2022年9月29日2时50分至3时2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8号湘银大厦5楼的天元区阳光贰零零捌商务会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负责人周焦平现场配合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中,收银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店有19个包厢,现有两个包厢(V588、V578)有顾客消费,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
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文综罚字〔2022〕F-000105号当事人:天元区名门娱乐会所(经营者:李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11MA7EE4D10N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湘银大厦三层2022年9月29日2时15分至2时4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文(湘02002100103)、沈民(湘0200170011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元区名门娱乐会所(经营者李平)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中,收银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店现场负责人张航现场配合执法,该店有28个包厢,现有两个包厢(307、308)有顾客消费执法人员立即指出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7号)广东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25532786法定代表人:陈新详细地址:封开县南丰镇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移交案件材料,我局于2023年7月25日,8月11日到你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你公司发酵车间新增的1台粉碎机和2台猪笼筛有生产使用痕迹,猪笼筛、粉碎机、输送带遗留有原料,未新增建设有粉尘收集设施,废气通过原有负压收集管道收集输送到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处理且未经验收;装车平台新增的1台猪笼筛有生产痕迹,输送带遗留有粒状肥料,猪笼筛、输送带生产环节未配建设有粉尘收集治理设施;粒状车间新增的烘干筒1台,热风炉1台,鼓风机1台,猪笼筛1台,热风炉内有生物质燃烧遗留残渣,均没有新增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气通过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6号)广东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25532786法定代表人:陈新详细地址:封开县南丰镇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移交案件材料,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8月11日到你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你公司年产15万吨农林一体化有机肥改扩建项目已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发酵车间新增1台粉碎机,2台猪笼筛;新增装车平台设备一套(含1台猪笼筛);粒状车间新增烘干筒1台,热风炉1台,鼓风机1台,猪笼筛1台,上述新增建设项目内容与你公司获得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不符,且未依法重新报批,擅自开工建设。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身份证复印件3份共3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5号)肇庆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25MAJ74Y法定代表人:杜详细地址:封开县平凤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查核实肇庆市2022年第三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质量问题的函》的复核意见,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封开县科技有限公司灯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标准(60mg/m³),报告现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标准(80mg/m³)降低了标准;2、该项目清洗废水及粉尘废气水喷淋废水定期交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4号)封开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25MAR191法定代表人:魏详细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新进村委会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第三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报告》的复核意见,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封开县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核算发电机组燃烧废气颗粒物(烟尘)源强,将《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中天然气单位热能的氮氧化物产污系数作为单位体积产生系数进行源强核算有误。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身份证复印件2份共2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共1页,《委托书》原件1...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3号)孔(封开县莲都镇孔养殖场):身份证号码:442825196608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225L74591详细地址:封开县莲都镇居委会里和村埠朗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23年5月10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莲都镇政府工作人员到你经营的封开县莲都镇孔祥富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养殖场存在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导致猪舍围墙边沉积有大量粪污,部分粪污外流至养殖场外的山地桉树林,桉树林下有粪污积存的情况。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了相关当事人身份;2、《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证明了你养殖场发酵床运行状况...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2号)封开县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5MA4W3J法定代表人:陈详细地址:封开县长岗镇村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23年4月28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网上申报平台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1--2022年年度申报中只申报废纸一项内容,未按要求将机制砂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泥饼的产生数量、流向、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依法申报登记。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了相关当事人身份;2、《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证明了你公司洗砂项目生产情况以及一般固体废物网上申报情况;3、现场照片等资料,证明了现场检查情况。上述行为违反...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封违改字〔2023〕1号)封开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25MA5389法定代表人:马详细地址:封开县河儿口镇双枧村村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22年12月2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河儿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到封开县大力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期项目二级喷淋(酸液喷淋+碱液喷淋)前的废气收集管道多处破损,部分废气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破损处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并散发恶臭刺激气味。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身份证复印件3份共3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原件1份共1页,证明了行政管理对象、当事人身份;2、《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分局现场检查笔录》(2份共4页)、《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封开...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免罚〔2023〕6号当事人:大新县XX蔬菜摊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5XXXXXXXXXXXXXXX住所(住址):大新县XX镇XX路XX综合市场XX号摊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赵XX身份证件号码:4521XXXXXXXXXXXXXXX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2023年2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位于大新县XX镇XX路XX综合市场XX号摊位的大新县XX蔬菜摊所经营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样,并送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3年3月30日,我局在国家抽检系统收到上述法定检验机构发来编号为“NO:A2230077597101059C”的电子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将该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处罚〔2023〕61号当事人:大新县XX童装店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XXXXXXXXXXXXXXXX住所:大新县XX镇XX开发区旅游商城第XX幢经营者:覃XX身份证号码:4521XXXXXXXXXXXXXXXX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2023年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局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人员根据任务来源桂市监函〔2022〕3441号文件,到位于大新县XX镇XX开发区旅游商城第XX幢的大新县XX童装店开展对销售领域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抽取规格型号:130140150的ON打底衫送检。被抽检批次经区质检院检验于2023年2月2日判定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编号:F23-T00004)。检验报告于2023年4月3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没有异议。当事人以不合格服装冒充合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