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督查激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要求,结合我省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落实省政府督查激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做好2021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落实省政府督查激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名单,需于4月15日前报送省政府。根据《办法》规定,按照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奖励地区,因短期内难以开展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2021年落实省政府督查激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激励评选工作,暂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