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学深圳、赶深圳”调研报告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提出了“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指示。青岛迎来历史机遇的叠加和新的发展重任。古训“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青岛要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就必须放大坐标找不足,跟最好的比、向最好的学。放眼全国,舍深圳其谁?于是,青岛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城市对标方向:“学深圳、赶深圳”。青岛市委书记王清宪对青岛作出“凡是深圳能做到的,青岛都要做到”的要求。一、“学深圳、赶深圳”对青岛法院的意义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重要责任。青岛各级法院在“学深圳、赶深圳”这一全面对标中,更应全面贯彻落实,走在前列。观深圳法院,其不管是以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