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汪京波免职的通知县人民法院:经2023年3月29日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汪京波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3月29日
关于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激发动力活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桥梁纽带、社会监督和参谋咨询作用,根据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工作部署,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2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一、征集范围“营商环境体验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以及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集。二、选聘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XX广大居民住户:当前公司已进入防汛工作“七下八上”关键时期,据省气象部门预测,受今年5号台风杜苏芮影响,2—4日公司施业区范围内将出现一次强降雨过程,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现要求如下:1、台风来临的时候。要检查自己的准备措施是否完善,以及居住区域是否安全,要听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排,不要在有危险的范围内活动,如果被通知撤离,要立即执行,以确保人身的安全。2、关紧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坚固,取下悬挂的东西,检查电路、煤气等设施是否安全,电话线路是否正常。3、高层住宅居民应将置于阳台外墙上、房顶上的花盆、杂物等转移至安全地带,以免被大风吹落造成伤人事故。4、没有急事千万不要随意外出。5、有急事外出时,尽量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千...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地灾工作的通知入汛以来,我X多轮强降水天气过程首尾相接、落区重叠,区域性阶段性洪涝和地质灾害十分突出。“XXXXX以上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暴露出了防汛防地灾工作中责任落实有差距、隐患排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群众防灾避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当前,我X正处于“七下八上”关键期,已连续防范应对X轮强降水天气过程,易出现疲劳厌战情绪,要坚决克服“五种错误倾向”,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地灾工作。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防汛防地灾工作落实。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三查”制度,严防死守地灾隐患点;交通部门全面排查交通沿线边坡、在建工程及取弃土场、车行漫水桥、公路积水点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排查城区内涝积水点、在建工程及取弃土场、高...
三峡电院办〔2023〕号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学校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工作的执行力,根据集团公司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会议组织管理。会议主办单位要提前做好会议筹备工作,会前至少半天发送会议通知(包括时间、地点、召开形式、参会范围、议程、注意事项等)及发言要求,确保会议规范、有序、高效召开,实现预期效果。如参加上级单位会议或外部会议,则由对口责任部门落实会议要求(包括传达会议通知、协调参会人员、安排参会行程等)。二、严肃会议请假制度。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的参会范围参会,不得随意安排出席范围以外的人员替会。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学校内部会议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若有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则直接向主...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县区义工协会、团队义工、爱心单位:2022年我们见证了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见证了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我们也经历了疫情防控、抗洪、火灾等自然灾害。永州市义工协会始终坚持志愿服务初心,并在永州市文明办、共青团永州市委、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永州市义工协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内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二、表彰范围永州市义工协会全体会员、各县区义工协会、团队义工、爱心单位。三、表彰名额1.先进集体:县区义工协会和团队义工各3个,主要依据活动开展情况和影响力来确...
关于表彰2022年度优秀通讯员的通知各社区、街道各部门:2022年,各社区、街道各部门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多方位对街道、社区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为街道工作提供了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进一步开创宣传信息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清办字〔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溪街道信息报道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街道研究,决定授予汪婷、杨莹2位同志为“清溪街道2022年度优秀通讯员”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要求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为推动清溪街道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清溪街道党政办公室2023年1月17日
关于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各有关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为深入推进美丽鹤城建设,掀起全民绿化行动的新高潮,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4月21日8:30时—11:00时地点:铁锋区通南街(东湖公园西侧)二、参加人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部分市直机关干部400余人。三、植树任务种植钻石海棠960丛(植树地块分配图及参加人数详见附件一、二)。四、具体要求1、做好准备。苗木、水车、市级领导植树工具由市城管局负责准备,其它各植树单位的植树工具铁锹、水桶等自备。请自带本单位志愿服务队旗(没有的单位自行制作),扎立在本单位负责地段明显处。各单位现场勘查时间为4月20日16时30分后。2、执行标准。挖种植坑:园林处负责标准坑挖...
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范文)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全市上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最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千。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狠抓科技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实落地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优先给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对上一年度技术合同额的绝对值和增速等绩效显著的区,给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支持。二、对推动“双创”工...
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2023年4月是第35个爱国卫生月。为贯彻上级爱卫会决策部署,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高水平做好杭州亚(残)运会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健康办拟于4月联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宜居靓家园健康新生活喜迎亚运会二、活动内容(一)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开展现场特色活动。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疫情防控、亚运保障、绿色环境打造行动等主题在爱国卫生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爱卫新征程健康中国行”特色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走深走实,动员全社会...
关于开展当前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一、督查时间2023年1月16日开始,督查时间为两天。二、督查内容1.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辖区65岁以上老人患基础性疾病、慢病台账建立情况;二是辖区内脆弱人群健康干预落实情况;三是对辖区内诊所、卫生室巡查情况;四是卫生院住院病人轻、重、危重症评估及会诊情况;五是辖区中药订购和使用情况;六是掌握乡镇卫生院资源配备情况(医务人员、设备、药品、床位等),梳理乡镇卫生院留院病人,对不需住院的五保、低保等病人劝出院)。2.平安稳定工作(平安创建、重点人群维稳、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消防、内保、危化品、医疗废弃物、房屋、燃气安全等);3.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值班值守情况、是否及时传达学习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相关文件等)。三、督察组及分工第...
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工作调研的通知各单位:为认真总结工会全年工作,提前谋划明年工作,公司工会决定开展全年工作调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时间及调研形式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基础内业资料,深入基层区队查看基础工作。二、调研提纲1.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本单位基本概况、落实公司四届二次职代会、形势任务教育、安全思想教育、班组建设、群监工作、技能竞赛、职工之家(职工书屋、活动室、两堂一舍)、创新工作室、救助帮扶(全国帮扶系统建档、吉能集团建档、边缘困难户建档)、文体活动、女工工作(女工活动、红丝巾小分队)、工会自身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2.对公司工会意见及建议;3.本单位明年工作主要打算。三、相关要求各单位的汇报材料要短小精悍、突出重点...
关于开展企业岗前在线培训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部,各相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等文件要求,为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需要,激发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意识,鼓励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在线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市区(不含铜山区)企业新录用职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录用备案手续之日起1年内的参保职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26日8:3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宁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创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四)人事事项;(五)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25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4月24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的报告;(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三)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23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3月29日15: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人事事项;(二)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28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月28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三)人事事项;(四)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27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月8日8:3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二)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三)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四)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五)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六)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七)审议通过《宁阳县人...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2月23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三)人事事项;(四)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2日
关于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县政府定于2月10日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二、会议地点:濉溪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三、参加人员:各镇(园区)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业务员(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四、有关要求:1、严肃会议纪律,各单位务必安排具体业务人员参会(如不能按时参会的人员请向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说明情况),参会人员带好各自的问题明细及需要提问的问题提前10分钟进场入座。2、会务由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负责承办。附:参会单位名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