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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承诺制”的相关文档,共5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二季度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报告(2023061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二季度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报告(20230613)VIP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二季度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报告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市人社部门要求,全面推进证明材料规范化管理二季度,XX县社会保险中心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0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0件,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13件,企业在职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10件,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费待遇申领20件;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申领0件,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0件。X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全县范围内办理“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请”审核告知承诺制办件209件。二、成效经验开展承诺制事项办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在经办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少证明材料提...

    2023-09-0816227.08 KB28
  • xx市住建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施工许可)

    xx市住建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施工许可)VIP

    xx市住建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施工许可)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会议,按照xx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的“xx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xx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我局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党组会多次研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充分认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把贯彻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

    2023-02-1215521.84 KB19
  • 某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某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VIP

    某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现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如下:一、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二、监管对象在某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三、监管内容通过承诺制申请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新申请和增项申...

    2023-02-1123117.78 KB14
  • 某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监管措施

    某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监管措施VIP

    某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监管措施为进一步加强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现制定监管措施如下:一、资质承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须在2个月内补齐申请材料。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的,负责审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核查公告,申请人凭公告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负责审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经整改30天内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回其相应资质,记入不良信用信息,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并将处理结...

    2023-02-1021012.69 KB19
  • 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告知书

    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告知书VIP

    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告知书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告知书一、适用范围(一)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二)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三)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二、办理条件(一)申请人资质申请人信用良好,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申请人承诺制申办的资质条件:⒈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3.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经...

    2023-02-109313.72 KB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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