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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的相关文档,共75条
  • 202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4460人公告

    202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4460人公告VIP

    202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4460人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460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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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4号)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4号)VIP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计划,市委决定派出2个巡察组,对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高新区(揭阳空港经济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园区产业平台创建机动巡察,进驻时间从2023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照产业园区战略定位、目标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重点检查园区创建、资金使用、招商选资、项目建设落地等方面情况,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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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3号)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3号)VIP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计划,市委决定派出3个巡察组,对榕城区仙桥街道,揭东区云路镇,普宁市军埠镇和里湖镇,揭西县塔头镇,惠来县葵潭镇等6个镇街党(工)委提级开展美丽圩镇创建(城中村改造)专项巡察,进驻时间从2023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盯被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落实美丽圩镇创建工作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情况,紧盯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紧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涉嫌权力腐败的问题,紧盯贪污、截留、挪用等涉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根据需要督促检查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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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VIP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计划,市委决定派出2个巡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进驻时间从2023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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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徐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

    中共徐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VIP

    中共徐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邮政信箱:徐州市第100号邮政专用信箱。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四楼E区和F区连接区中间走廊、新安路1号楼六楼(老规划局)徐州市应急救援中心综合值班室门口、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国家安全科技产业园A区11栋1层候考大厅等位置。电子邮箱:xzswxcb001@163.com。巡察组接收问题反映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鼓励实名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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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公告

    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公告VIP

    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公告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及其立法对照表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5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5号楼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222006。2.通过电话反馈:0518-85318629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gsfzbxx@163.com。附件:起草说明.docx立法对照表.doc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送审稿).docx连云港市司法局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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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20220725)

    舒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20220725)VIP

    舒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2022年7月25日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舒政秘〔2022〕80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舒城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舒城县2022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城镇与集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舒城县城关镇孔集村等3个镇(开发区)、4个村的集体土地7.9301公顷,其中:一号地块,涉及县经济开发区丰墩村,面积1.5675公顷;二号地块,涉及县经济开发区丰墩村,面积2.2113公顷;三号地块,涉及城关镇孔集村、高塘村,面积3.5213公顷;五号地块,涉及晓天镇汪冲村,面积0.6300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此次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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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VIP

    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3.通过在线方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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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庐山市司法局关于《庐山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庐山市司法局关于《庐山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VIP

    庐山市司法局关于《庐山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我市行政应诉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司法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庐山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一、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反馈相关意见。联系电话:查明霞0792-2661953邮箱:Lssxzfyyys@163.com二、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地址:庐山市经二路与文峰路交叉口西北120米反馈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日。附件:1.《庐山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起草说明庐山市司法局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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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临泉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临泉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临泉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有效保护鱼类自然繁衍生息,持续恢复我县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持水体生态平衡,维护公共秩序,规范垂钓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知》(皖农渔函〔2020〕596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临泉县实际,起草了本办法。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请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一、征集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4日。二、反映意见的方式:(一)来信地址:临泉县教育路与美苑路交叉路口西南侧(万嘉新城二至三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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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威海市海洋发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威海市海洋发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征求《威海市海洋发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文件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威海市海洋发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3月2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海洋发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东山路8号联系电话:5235359传真:5225716邮箱:whhyjczd06@wh.shandong.cn威海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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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征求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VIP

    关于征求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广大市民朋友:大家好!县两会的脚步越来越近,《政府工作报告》是每年两会的重要事项。为进一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切实办好人民群众有感的实事,县政府本着“开门写报告”的原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县《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凝聚全县人民智慧共同推进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与发展,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一、征集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5日。二、征集内容:对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三、征集方式公众可通过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所提事项须附不超过200字的简要表述。(一)网络。登录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http://www.linquan.gov.cn/intera...

    2023-07-08728.4 KB3
  •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组织起草了《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5231326电子邮箱:whsczjqyk@wh.shandong.cn通信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60号威海市财政局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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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食盐储备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参照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市工信局起草了《威海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2月12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讯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518联系电话:5207038电子邮箱:gxxfpk@wh.shandong.cn邮编:264200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11日

    2023-07-08527.87 KB2
  •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组织起草了《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5231326电子邮箱:whsczjqyk@wh.shandong.cn通信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60号威海市财政局2023年3月1日

    2023-07-08327.84 KB3
  •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医药储备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级医药和医疗防护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2月12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讯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518联系电话:5207038电子邮箱:gxxfpk@wh.shandong.cn邮编:264200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11日

    2023-07-08627.96 KB1
  •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鼓励区市因地制宜开发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促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完善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3年1月20日前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631-5216577电子邮箱:whsczjjrk@wh.shandong.cn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60号威海市财政局2022年12月16日

    2023-07-08528.02 KB3
  • 关于《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刘公岛片区整合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刘公岛片区整合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刘公岛片区整合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将《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刘公岛片区整合优化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0631-5307816电子邮箱:whwljtgjw@wh.shandong.cn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101-2号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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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为了增强我市行政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民主、科学立法,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将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2月18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联系电话:5897300电子邮箱:fzbfzk@wh.shandong.cn威海市司法局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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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VIP

    关于《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加强城乡供水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市水务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为了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民主、科学立法,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将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联系电话:5897300电子邮箱:fzbfzk@wh.shandong.cn威海市司法局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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