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公告(运城市)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0日,对市交通局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交通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7635936035,邮政信箱:山西省运城市0025号邮政信箱。同时,在以下位置设置意见箱:1.运城市委巡察组驻地大门口(原武警支队);2.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大门口(红旗西街676号);3.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大门口(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舜帝街1号);4.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大门口(圣惠南路甲178号);5.市公共交通公...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中共鹤岗市委)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6月15日开始,对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上下联动提级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大部署、落实司法责任制、履行审判管理职责、重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执行工作情况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接访地址:绥滨县松滨大街西段南侧绥滨县人民法院一楼信访室。举报电话:0468-791880715545926001。受理时间:工作日...
市委提级巡察公告(邯郸市)按照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十三提级巡察组,将对冀南新区党政办公室党支部、财政审计局党支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文教体育局党委开展巡察,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市委第十三提级巡察组巡察党政办公室党支部、财政审计局党支部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5631...
巡察工作公告(南通市)根据南通市委部署,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10月8日至12月下旬,对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及下辖的大乐村、胜利村、镇北社区开展提级巡察。此次巡察的重点是: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特别是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以及各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巡察工作公告(中共扬州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扬州市委第六巡察组于7月17日起,对市城管局党委开展巡察。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城管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处理。受理信访期间(7月17日至9月15日),巡察组设专门信访电话(可接收短信):18005277236(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扬州市0026号邮箱,电子邮箱:yzxc18005277236@126.com;同时,在扬州市开发区江阳中路240号市城管局三楼电梯口设置联系信箱。特此公告中共扬州市委第六巡察组2023年7月17日
巡察公告(诏安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2023年4月10日开始,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二批巡察一组对诏安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常规+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巡察。巡察期间信访受理范围:反映诏安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巡察组巡察期间,设...
巡察公告(深圳市龙岗区)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对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力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
巡察公告(阿勒泰市)根据阿勒泰市党委统一部署,县市交叉巡察第二组于2023年3月17日开始,对阿勒泰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对象阿勒泰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巡察内容及重点按照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巡察监督重点,主要包括: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主要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重要物质...
巡察公告(泗水县)根据县委研究决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3年4月17日至7月16日,对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一、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对象: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至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要巡察以下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最新部署要求,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关注被巡察单位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二、巡察方式方法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
巡察公告(茂名市)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6月中旬对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党委)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设立受理信访举报电话:1881360000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专门邮政信箱:茂名市2...
巡察公告(德州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经市委同意,十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市委财经办等15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围绕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领域开展专项巡察。一、现场巡察时间2023年5月上旬至7月底。二、巡察对象和范围(一)15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委财经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含县市区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仲裁办。(二)11个县市区和天衢新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领域。三、联系方式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多种联系方式,包括受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巡察公告(承德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安排,2023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市委组建10个巡察组对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农林科学院党委、市国资委党委、市体育局党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团市委党组、市社科联党组、市国控集团党委、市热力集团党委、市旅游集团党委、市公交集团党委、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委、承德开放大学(承德信息工程技术学校)党委、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点二级单位)、市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重点二级单位)等19个市属党组织(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丰宁县委政法委、丰宁县公安局党委、丰宁县法院党组、丰宁县检察院党组、隆化县委政法委、隆化县公安...
巡察公告(呼和浩特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7月6日至9月17日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巡察监督。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巡察公告(临颍县)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期,县委巡察组将对县总工会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固厢乡七里南村、石桥乡驼铺村等36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点穴式”“机动式”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巡察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二、巡察对象(一)县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会、县工商联、县残联、县科协、县文联、县史志中心等8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二)村(社区):固厢乡七里南村、小师村、城顶村、金仝村、固厢村、四村、七里北村、新赵村、大田村、岗东村、阳坞村、小屈村、下坡村、大屈村等14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石桥乡驼铺村、桥南村、徐寨村、桥北村、三角村、大吴村、王庄村、吴刘村、藕河...
巡察公告(中共芦溪县委)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卫健委党组(含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到县直医院了解情况,现将有关巡察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4月28日二、巡察的主要任务本轮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领域本系统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情况,结合...
巡察公告(中共竹溪县委)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4个巡察组从2023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分别对汇湾镇、向坝乡等2个乡镇党委及其所辖村级党组织和县城管执法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公告(中共松滋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三个巡察组从2023年4月12日开始,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开展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政治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公告(中共新华区)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7月31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被巡察单位设有征求意见箱。巡察期间,反映问题渠道:1、举报电话:15532729763(仅工作日接听);2、电子信箱:xxhaa101@sina.com;3、意见箱:区委...
巡察公告(中共内江市委)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和省委巡视带巡察要求,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将分别对威远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资中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3月13日进驻,4月12日左右撤离。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一把手”)、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市委联动巡察组联...
巡察公告(中共佛山市委)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3月1日至5月26日,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根据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巡察组巡察期间,设立联系箱、联系电话等,主要接受和受理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相关单位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一)联系箱设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五楼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门侧、公交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