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根据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大束镇党委及所辖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一、巡察时间2023年7月14日—2023年10月13日二、巡察内容(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发挥领导作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对村(社区)巡察,重点发现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社区发展、乡村社区建设和乡村社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社保...
常规巡察公告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市委决定派出市委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供销社、韶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红十字会等1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2年8月下旬至12月上旬。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13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司法局、韶关日报社、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邹城市)根据安排,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大束镇党委所辖25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一、巡察时间2023年7月14日—2023年10月13日二、巡察内容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一看是否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存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态度不够坚决,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不到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存在畏难发愁、推卸责任、行动迟缓等问题等方面的问题。二看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否存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力,开展改善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取暖、厕所改造等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返贫现象,对新致贫户帮扶不到位等问题;...
巡察公告(中共湛江市委)经市委批准,定于2022年8月下旬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同步开展常规巡察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其中常规巡察时间为8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专项巡察时间为8月下旬至10月下旬。按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湛江市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市委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
巡察公告(中共寿县县委)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设立四个巡察组,对县国投公司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巡察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20日,对15家县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巡察内容按照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县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
巡察公告(中共资中县委)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对重龙镇党委(14个村、15个社区党组织)、银山镇党委(13个村、4个社区党组织)、水南镇党委(13个村、13个社区党组织)、新桥镇党委(17个村、2个社区党组织)、明心寺镇党委(9个村、1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
渭南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对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市委巡察组设专用电话:19909135302,邮政信箱:渭南市临渭区民主南路7号北406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714000),电子邮箱:zgwnswdexcz@126.com,同时,分别在光明大酒店大门西侧、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及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
徐州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公告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徐州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贾汪区纪委监委机关、贾汪区委组织部开展联动巡察。巡察期间,受理贾汪区纪委监委机关、贾汪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联动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8日。一、巡察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二、反映渠道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值班电话:18000118002(可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时至18时。邮政信箱:徐州市第100号邮政专用信箱,邮政编码:221000。电子邮箱:xzswxcb001@163.com,同时在贾汪区行政中心主楼北门门口西侧设置了联系信箱。特此公告中共徐州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2023年6月29日
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公告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3年7月16日至9月10日对锦绣社区党委及所辖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要巡察对象锦绣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二、巡察监督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政治偏差。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
巡察公告(珠海市)根据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机动巡察组从3月上旬至6月中旬,对市工信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检查市工信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关注落实省委、市委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工作部署,推进5.0产业新空间建设运营和招商引资等情况,了解市工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巡察公告(十二届阿右旗委第四轮巡察)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十二届阿右旗委第四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于2023年4月23日至6月22日对旗发改委、工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4个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对旗水务局、农科局、财政局、外事办(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5个党组织开展“专项+常规”巡察;对曼德拉苏木浩雅日呼都格嘎查、巴音呼都格嘎查、沙林呼都格嘎查、夏拉木嘎查等4个嘎查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专项巡察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展监督;常规巡察将围绕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
巡察公告(共和县)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共和县巡察组于2023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对贵德县卫健局党组、河东乡中心卫生院党支部、河西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开展交叉巡察。巡察组按照《全省医疗卫生领域联动巡视巡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核心职能,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委工作要求情况,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贵德县卫健局党组、河东、河西乡镇卫生院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职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有关个人诉...
巡察公告(云南省)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厅党组2022年第一巡察组定于2022年5月9日至5月20日,对科财处、水处、大气处、机关服务中心党组织进行集中巡察。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科财处、水处、大气处、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整改情况,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情况等开展政治巡察。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云南省...
巡察公告(中共钟祥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央、省委、荆门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将于2023年4月上旬至7月中旬,分别对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丰乐镇(含村、社区)、洋梓镇(含村、社区)、冷水镇(含村、社区)、东桥镇(含村、社区)开展巡察。本轮驻点巡察工作分三批进行,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已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巡察工作(名单附后)。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
巡察公告(中共深圳市委)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从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12637755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
巡察公告(中共汕头市委)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2月27日至5月12日,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检查市信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了解市信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
巡察公告(中共安康市委)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从2023年6月底开始,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康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2个单位和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7个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同步开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轮巡察监督重点: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主要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巡察公告(中共南平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起,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五组对南平市统计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特别是在南平考察及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
一届无为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根据市委安排,一届无为市委第三轮巡察派出8个巡察组,于3月3日至5月31日,对鹤毛镇、红庙镇、十里墩镇、赫店镇、刘渡镇、昆山镇、陡沟镇、市市监局、市人大机关、市人社局、市委史志室(档案馆)、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政协机关、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濡须集团(城投公司、乡投公司、水投公司)等2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上述7个镇共72个村(社区)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机构(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其他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以及不在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规定不予受理。二、巡察内容按照深化政治巡察...
巡察公告(宁德市)根据党中央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7日起,对市委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供销合作社、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对象:市委宣传部(延伸巡察市委讲师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