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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娄底市”的相关文档,共26条
  • 关于娄底市常态化保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关于娄底市常态化保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VIP

    关于娄底市常态化保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3月27日,娄底市委保密办(娄底市国家保密局)对我办保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涉密计算机和涉密U盘配备不足;定密工作不规范,存在应定密未定密情况;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敏感信息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现将保密工作整改情況汇报如下:一、强化涉密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组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职责,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二、加强工作人员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全办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一是认真...

    2023-09-0823414.54 KB12
  • 2023年娄底市政府工作报告

    2023年娄底市政府工作报告VIP

    2023年娄底市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2月29日在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曾超群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22年工作回顾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

    2023-09-0824956.72 KB25
  • 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VIP

    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拆迁”)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适用本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征收的土地需要征收的,征地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本办法执行。经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土地...

    2023-07-0829143.91 KB19
  • 娄底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娄底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VIP

    娄底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主体为基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园区建设为战场、以营商环境为保障,全面促进娄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娄底打下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一)市场主...

    2023-07-0811136.95 KB6
  •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VIP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第三条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作,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普通门诊统筹第四条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待遇保障向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

    2023-07-0821533.61 KB3
  • 娄底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娄底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VIP

    娄底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创建对象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全市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

    2023-07-0821335.59 KB22
  • 娄底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统计执法领域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娄底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统计执法领域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VIP

    娄底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统计执法领域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各县市区统计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下属队、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娄底市统计执法领域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并提出如下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明确裁量基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有裁量范围的,一般可以分为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不同裁量基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有适用的,首先选择适...

    2023-07-0812530.53 KB39
  • 娄底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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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

    2023-07-087847.98 KB1
  • 娄底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娄底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清单VIP

    娄底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清单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娄底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娄底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见附表),以下简称《清单》。一、关于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适用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除...

    2023-07-0827131.21 KB33
  • 娄底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娄底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VIP

    娄底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49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推动全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最大限度...

    2023-07-0818935.41 KB23
  • 娄底市没收建筑物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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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没收建筑物处置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娄底市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规划治理能力,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妥善处置依法没收的建(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没收建筑物是指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下简称“没收建筑物”)。本办法适用于娄底中心城区范围内没收建筑物的处置。第三条没收建筑物的处置应当坚持依法处置、合理利用、公开公正的原则。第四条市自然...

    2023-07-0822030.72 KB3
  • 娄底市水利局审批项目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娄底市水利局审批项目技术评审管理办法VIP

    娄底市水利局审批项目技术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水利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切实提高项目技术审查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事权划分由市水利局承担的行政审批类项目。局机关各科室日常管理中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的非行政审批类项目技术审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项目技术评审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对水利项目进行技术评审,为项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第四条政策法规与运行管理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承担市水利局技术评审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第五条评审工作分管(协管)领导、业务归口科室分管领导参加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分管(协管)领导负责对技术评审工作进行监督,业务归口科室...

    2023-07-0829335.14 KB17
  • 娄底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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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现代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娄底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我市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二)总...

    2023-07-0830735.97 KB34
  • 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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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工作,调动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推进科普工作向社会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发展,形成大科普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娄底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科普基地)的管理。第三条娄底市市级科普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科技局备案,必要时可由市科技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备案,具有相应的科普宣传教育示范设施、条件和专业人员,能向社会公众开放,广泛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

    2023-07-0829033.56 KB22
  • 娄底市市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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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市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娄政办发〔2015〕48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十项规定>的通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娄办发电〔2019〕52号)等有关规定,参照《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资环〔2020〕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2023-07-0816333.46 KB27
  • 娄底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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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决(结)算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和审核的管理行为。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遵循依法、高效、独立、廉洁的原则。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方式包括预算评审、决(结)算评审。市财政局根据管理需要,实行项目全过程评审或单项评审。第五条预算评...

    2023-07-0823733.39 KB8
  •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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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工作,理顺内设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办案机构是指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职权的业务科室和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办案机构)。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二级机构是指按《关于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娄委编[2020]73号)文件规定的机构。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业务科室是指按《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娄办〔2019〕54号)文件规定承担市场监管职责的业务科室(以下简称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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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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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简本)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540号),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新方法、新思路,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4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核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控、治、管”四位一体娄底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生...

    2023-07-0830333.38 KB22
  •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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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成果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因...

    2023-07-088035.44 KB29
  •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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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和重新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组织对市本级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评估。现决定:一、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一)《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府令第29号)(二)《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1〕8号)(三)《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集体土地上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2〕10号)(四)《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娄底市规范建设项目收费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4〕18号)(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切...

    2023-07-0823937.66 K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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