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本办法是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和运营服务的行为准则,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武陟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中共享单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第二条城市管理局是武陟县共享单车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武陟县共享单车投放管理、运营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调整共享单车企业投放量和区域投放总量,负责做好共享单车运营公平性竞争审查。牵头组织审定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牵头组织监督考核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日常运营管理,负责执行本办法其他条款所要求的职能职责。第三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向城市管理局提出投放运营申请:(一)运营企业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