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交通运输领域新“三定”规定进行确认的通知县交通局:为加快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将交通运输领域新“三定”规定(附后)发给你们,请对该“三定”规定予以确认,经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2月1日(星期三)前报送至县委编办(县行政中心2202办公室)。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15951430019中共宝应县委编办2021年11月29日宝应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办发〔2021〕25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