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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22〕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相关水利工程单位:为落实水库安全运行责任,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2年度水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湘水办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抗大灾、抢大险"思想,压实责任,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超标准洪水不打乱仗,标准内洪水不出意外,水库不能失事,不出现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遇严重干旱时,群众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全力做好水利安全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全省统一水库安全管理"四个责任人"要求,各水库、山塘、水闸要逐一落实“四个责任人",即:落实一名政府责任人、一名主管部─2─门责任人、一名管理单位责任人、一名巡查责任人,并将"四个... 2023-02-10114211.78 KB2页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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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动办公室新火办字〔2022〕5号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各村(社区)、各单位:为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建区《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的通知》要求,全区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历史埋葬点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实行封闭管理。请各村(社区)、各单位严格执行落实通知精神,做到防疫与防火两不误,为全镇打赢疫情防控合围攻坚战与实现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应有贡献。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对面临的防火形势进行深刻分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在节前要专门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节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一次再研究、再部署、再检查、再... 2023-02-10269347.13 KB6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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