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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VIP专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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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公文网——海量公文资料,官网www.jinrigongwen.com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现将政府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缴目的为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二、收缴方式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各级行政机关对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的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三、收缴标准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今日公文网——海量公文资料,官网www.jinrigongwen.com数。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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