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产投党委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管理公司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党建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二、会议主要职责(一)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决定决议。(二)研究部署全年或阶段性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敏感时期、敏感问题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三)定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动态,研究应对存在的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重大问题,排查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和工作举措。(四)通报、交流集团公司和各管理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积极向党委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落实的相关工作。三、会议召开(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二)联席会议的召开和研究讨论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三)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和相关负责人出席。根据联席会议的议题,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四)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准备意见,并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征求会议成员的意见,以确保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