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学深圳、赶深圳”调研报告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提出了“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指示。青岛迎来历史机遇的叠加和新的发展重任。古训“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青岛要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就必须放大坐标找不足,跟最好的比、向最好的学。放眼全国,舍深圳其谁?于是,青岛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城市对标方向:“学深圳、赶深圳”。青岛市委书记王清宪对青岛作出“凡是深圳能做到的,青岛都要做到”的要求。一、“学深圳、赶深圳”对青岛法院的意义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重要责任。青岛各级法院在“学深圳、赶深圳”这一全面对标中,更应全面贯彻落实,走在前列。观深圳法院,其不管是以创新为核心的法院建设方面,还是案件审理的质效方面,均走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前列。深圳法院取得的瞩目成绩正是因其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理念。而其在践行这一理念过程中所取得的新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成就亦是值得青岛法今日公文网——速公文——每个笔杆子必备的百万篇公文材料库,日更千篇。速公文:sugongwen.com今日公文:jinrigongwen.com院学习。通过“学深圳、赶深圳”,可以让青岛法院认清差距,打破思维桎梏。通过对标深圳法院先进的思想观念、审判理念,可以认清存在的差距,打破思维桎梏,变被动前进为主动进取。通过“学深圳、赶深圳”,可以让青岛法院高标定位,进而因地制宜。深圳法院的一些制度确实先进、有成效,但地域条件的不同,照搬的移植可以会“水土不服”、“橘生淮南为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