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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应对网络舆情发言稿VIP专享

自然资源局应对网络舆情发言稿_第1页
自然资源局应对网络舆情发言稿_第2页
应对网络舆情发言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占领。"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不仅是涉警舆情发酵的主要平台,更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场域。从我们自然资源部门职责来看,涉资源信息一旦与网络结合,呈现出事件突发性、影响放大性、牵连广泛性等特点,舆情关注主要涉及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土地市场、民生问题以及执法监察等,并且极有可能引发公众热议,成为公共话题,形成重大舆情事件。下一步,我部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及时检测、收集主要门户网站、12345热线、领导信箱等重大政务舆情,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及时收集网民诉求、意见和建议,迅速与网信办、政府热线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二是接到网信办、市局网络舆情通知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舆情业务分管领导即为责任主体,对涉及本部门或单位的媒体报道事项调查处置。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快速处置措施,对所涉及的问题加以整改,消除舆情隐患,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置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对和自然资源工作直接相关的网络舆情,必须马上报送局领导;重大事件须在30分钟内向县委网信办首报,较大事件须在1小时内向县委网信办报告,一般事件在当日报告。对一般性舆情信息立即报送分管局领导处置;遇到涉及全局性、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应立即上报局主要领导处置。三是建立预防为主的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预警机制。把网络舆情与信访排查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潜在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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