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今日妙笔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VIP专享

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_第1页
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_第2页
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大家好!我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及其识别要素”主题谈一下个人在实践中一些认识看法,不妥之处,请大家包涵和批评指正。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然边界。关于规范性文件,虽然没有法定概念,但在现行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中却不鲜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设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一章,从所涉内容归结可知,规范性文件不但包含法规、规章,还包含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的决议、决定和一府两院的决定、命令。且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出台、《宪法》的修改,党内规范性文件应运而生、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也呼之欲出,这都进一步丰富了规范性文件的内涵。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只有置于整个规范性文件之中去审视,才能更好理解把握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从而科学划定边界,确保既不越界,也不造成监管的盲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然边界。当前,合法性审核机关(机构)的职能角色定位,决定了其在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只要是政府批转审核的文件,并不以是否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前提,均需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核,实际上是遵循着“凡文必审”的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在审核标准上,也不再局限于合法性审核,而是根据现实需求水涨船高至政治性、政策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等多维度多层面的综合性审核,审核目标也随之由守住法律底线深化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三是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工作走向。如何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然和实然的差异中找到一个均衡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本站所有文档资料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使用,禁止商用和恶意下载二次传播,一经发现禁用违规账号所有权限,费用不予退还,情形恶劣者,我站将追究侵权责任。

如遇难题,请添加客服微信解决,客服微信:17651088828

今日妙笔官方认证作者56+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今日妙笔汇总百万篇公文范文素材,紧跟时政,实时更新,精品原创。关注公众号“今日妙笔”不迷路。

阅读排行

确认删除?
开通会员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