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今日妙笔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苗疆边墙保护管理办法VIP专享

苗疆边墙保护管理办法_第1页
苗疆边墙保护管理办法_第2页
苗疆边墙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苗疆边墙遗址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苗疆边墙为大遗址保护,保护范围包括:湘西自治州域内东到泸溪县浦市镇、南到凤凰县茶田反屯、北到保靖县葫芦印山、西到花垣县下八排。保护内容包括:苗疆边墙沿线所有的营汛、碉楼、关卡、堡寨、墙体、屯堡、古建筑、古墓葬、古道、古桥、碑刻、窑址等遗存。苗疆边墙名录,由州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考古和研究发现,按国家规定作适时增补。第三条在苗疆边墙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苗疆边墙保护工作,坚持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优先保护、最少干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维护苗疆边墙及其历史文化风貌的原真性、完整性。第五条苗疆边墙名录中文物遗存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属于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范围执行;(二)属于州级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分别按照州和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范围执行;(三)对于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点,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并予以公告;(四)苗疆边墙遗址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等保护设施由州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并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第六条州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是苗疆边墙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市人民政府与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苗疆边墙的保护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苗疆边墙保...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本站所有文档资料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使用,禁止商用和恶意下载二次传播,一经发现禁用违规账号所有权限,费用不予退还,情形恶劣者,我站将追究侵权责任。

如遇难题,请添加客服微信解决,客服微信:17651088828

今日妙笔官方认证作者64+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今日妙笔汇总百万篇公文范文素材,紧跟时政,实时更新,精品原创。关注公众号“今日妙笔”不迷路。

月度热门下载

阅读排行

确认删除?
开通会员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