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今日妙笔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VIP专享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_第1页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_第2页
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第三条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作,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普通门诊统筹第四条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待遇保障向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参保地相应标准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照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支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计入当年参保人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第五条拓展职工医保门诊保障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按照...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本站所有文档资料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使用,禁止商用和恶意下载二次传播,一经发现禁用违规账号所有权限,费用不予退还,情形恶劣者,我站将追究侵权责任。

如遇难题,请添加客服微信解决,客服微信:17651088828

今日妙笔官方认证作者64+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今日妙笔汇总百万篇公文范文素材,紧跟时政,实时更新,精品原创。关注公众号“今日妙笔”不迷路。

月度热门下载

阅读排行

确认删除?
开通会员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