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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宜宾市2022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0808)VIP专享

关于开展宜宾市2022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0808)_第1页
关于开展宜宾市2022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0808)_第2页
关于开展宜宾市2022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年8月8日三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各民营企业:根据《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宜政非发〔2022〕28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办法》支持范围内的民营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贷款(展期、续贷视同新增)并已支付利息。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1.申报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15日2.具体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民营企业根据贷款贴息补贴支持范围和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三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各县〈区〉)提交有关纸质材料进行申报(各县〈区〉联系人见附件2),并按下列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1.宜宾市2022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附件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符合贴息条件贷款明细表(附件4)及对应的到账凭据、还款凭据、付息凭据和贷款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原件;5.企业纳税申报表(载有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页);6.截至申报当月的企业征信报告等。(二)县(区)初审1.初审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30日。2.具体工作:各县(区)及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有关部门参照《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对应的市级部门),并将审核确认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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