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化房县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扎实做细做实创建各环节任务,推进我局创城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房县2022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为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房县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华党组书记、局长第一副组长:曹卿党组副书记副组长:高明勋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天萍党组成员、副局长欧世平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定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震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冯飚公共法律服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成员:任定中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万天龙社区矫正局副局长雷玉龙公证处主任刘娟离退休干部股股长付伟基层股股长段钰锟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高松办公室主任代东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各乡镇司法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三、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建立清单,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全面深化理想信念建设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司法行政干部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