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厦府办规〔2022〕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已经第20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19日—1—厦门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对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明确城市更新的方式、实施程序、配套政策与资金保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激发城市活力,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二)基本原则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严格落实底线要求,坚持“留、改、拆”并举,综合运用保护传承、提升改造和拆旧建新等更新方式,持续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城市更新应坚持以下原则:1.规划统筹,民生优先.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更新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